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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公职人员打猎射杀村妇被批捕:以为是野猪(1)

2014-11-17 08:07:48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新京报讯 昨日上午,衡阳市官微正式通报“公职人员打猎致人死亡案”,犯罪嫌疑人肖卫东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已被衡东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衡东警方还对其余10人进行了传唤。

    11月9日,湖南省衡阳市衡东县高湖镇羊角村一女性村民上山捡茶籽时,被正在打猎的衡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蒸湘区分局餐饮科职工肖卫东射杀身亡,肖卫东后向衡东县警方自首被刑拘(本报11月14日报道)。

    打猎同行人员涉多个单位

    据通报,肖卫东投案后,警方对其进行了多次讯问,肖卫东供述罗运英系自己持双管猎枪打死,但对是否有同行人员避而不谈,使侦破工作较长时间没有取得突破。衡阳市主要领导获知情况后,高度重视,指示市公安局派员参与案件侦破,市纪委介入调查。

    经查,11月9日上午,肖卫东与李某禄(南华大学后勤处水电科电工)、颜某冬(湘衡盐矿职工)、刘某国(湘衡盐矿职工)、何某生(湘衡盐矿退休职工)、何某正(衡阳市中心医院药剂科药剂员)、徐某阳(个体户主)、周某平(装修工人)、欧阳某(衡南县退休干部、主任科员)、谭某林(今天化工厂下岗职工)、肖某华(衡东县高湖镇供销社退休职工)等11人,分乘3辆汽车前往衡东县高湖镇羊角村打猎,之后发生非法持有枪支非法打猎致人死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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