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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曙光腐败跨度达11年 边腐边升成高铁第一人(1)

2014-10-20 08:55:01    中国青年报  参与评论()人

张曙光腐败跨度达11年 边腐边升成高铁第一人

  2014年10月17日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副总工程师张曙光受贿案进行一审宣判。中新社

    10月17日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对原铁道部运输局的两起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总工程师张曙光因受贿4700余万元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原铁道部运输局副局长兼营运部主任苏顺虎因受贿2400余万元被判处无期徒刑。

    2012年11月底,铁道部运输局装备部客车处处长刘作琪因受贿款物290余万元,被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财产60万元。

    2012年7月31日,原铁道部运输局车辆部副主任刘瑞扬及其妻、铁路文联副秘书长陈宜涵因涉嫌严重违纪,被铁道部纪委立案调查。此后,刘瑞扬被移送司法机关。

    刘瑞扬历任原铁道部运输局装备部货车处副处长、装备部验收处处长、北京铁路局副局长等职,2012年4月调回铁道部,任运输局车辆部副主任。

    铁路系统人士和专家在分析原铁道部运输局系列案时均提及此系列案对社会的警示:政企不分,权力高度集中失控,牛栏关不住猫。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

    腐败中升至“中国高铁第一人”

    2011年2月28日,在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被免职后不久,张曙光被停职审查。

    判决书显示,2000年至2011年间,张曙光分别利用担任原铁道部(以下简称“铁道部”)运输局装备部客车处处长、装备部副主任、运输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广州中车轨道交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等14家单位在解决蓝箭列车使用及列车配件销售、技术产品应用、工程项目中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上述单位负责人杨建宇、戈建鸣、王建新等人给予的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700余万元。

    这说明,在11年的时间跨度中,他边腐边升,边升边腐。

    2003年3月,张曙光调任北京铁路局副局长,相比之前在沈阳铁路局,官职升了半级。随后不到半年时间,即调回铁道部,出任铁道部装备部副部长兼高速办副主任,负责高铁技术引进。

    任职副主任期间,张曙光在明知时任青岛四方新诚志卓客车配件有限公司董事的杨庆凯希望其帮助该公司获得更多普通客车车辆内饰产品等配件的订单业务,并进入动车组零配件供应商行列的情况下,在京都信苑饭店收受杨庆凯给予的人民币3万元。

    2004年,南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四方公司”)推荐青岛亚通达铁路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通达公司”)引进日本的蓄电池技术和集便器技术,为其生产的CRH2型车做配套。

    亚通达公司本是四方厂高速列车零配件的供应商,时任亚通达公司总经理的刘越胜,原是四方公司董事长江靖的小舅子。

    为了获得通过,刘越胜专程到北京约张曙光在香格里拉饭店喝茶。他对张曙光说,方案已报到了装备部,希望在研究时张能同意工厂的推荐。张曙光则告诉刘越胜要低调,装备部研究时他会关注。

    之后,有人举报亚通达公司成为四方厂供应商的问题,张曙光告诫江靖和四方工厂总经理王军在工厂把举报的事情妥善处理好。2005年春节前后,刘越胜约张曙光到香格里拉饭店喝茶,表示感谢,并提出想做300公里动车组的业务,希望他帮忙。这次刘越胜给了张曙光人民币10万元。

    2005年至2006年间,张曙光在担任铁道部运输局装备部副主任、运输局局长期间,接受中技国际招标公司(以下简称“中技公司”)总经理王康的请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该公司在铁道部中标“时速200公里及以上动车组技术引进国产化”项目、获取较高代理费率等方面提供帮助。

    在庭审中,张曙光供述,王康陆续给他送过5次外币,包括4次1万美金和1次1万欧元。此外,王康在2005年和2006年两年春节前到其办公室,分别给过其人民币两万元和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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