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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春玉主政吕梁政商互动:老板助买官官员帮平事(4)

2014-09-01 07:25:23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煤改隐患

    聂春玉在吕梁主政期间,山西省进行了两次煤改,吕梁出现一批身价数十亿的煤老板,煤业巨头开始影响官场

    聂春玉在吕梁主政期间,山西省进行了两次煤改:第一次是2005年的产权改革,第二次是2007年的资源整合。

    公开资料显示,聂春玉积极推动两次煤改,多次在讲话中提到:通过资源整合和产权重组等形式,扶持有一定基础的企业,真正成为具有规模优势、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行业领军企业。

    产权改革是将村办、乡镇煤矿等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以遏制原有的煤矿多、小、散、乱、差的格局,达到减少资源浪费、降低矿难发生率的目的。

    吕梁一位煤老板称,以他持有股权的村办煤矿为例,在产权改革的实际操作过程中,出现了官商利益输送、煤矿主私刻公章等诸多问题。

    山西省煤炭工业局一份内部调研资料显示,此次矿权改革存在部分地区煤炭开发秩序混乱等问题,有些地方甚至将大型煤炭企业后备区资源拍卖,出让采矿权。

    上述学者称,吕梁煤老板的第一桶金大多由此攫取。

    2007年,山西省政府出台文件,鼓励国有煤炭集团重组、合并,以提高全省煤炭产业集中度,对私人的小煤矿,则鼓励采取国有煤企托管、兼并等方式。

    吕梁多位煤老板介绍,在此次资源整合中,政府起到了主持的作用。“哪家企业可以整合小的煤矿,均由政府决定。煤老板与政府的关系便至关重要。”

    一篇有关柳林县的宣传稿中提到,山西煤矿产权改革发端于吕梁柳林县,标志性事件为:2002年,邢利斌8000万收购兴无煤矿。

    兴无煤矿是柳林县最大的国营煤矿,储煤量巨。若按可开采储量计算,邢利斌每吨煤炭付出的价格仅为0.57元。

    柳林此举引来各种争议和反对,2003年,山西有关部门还针对柳林的做法专门发文,强调“国有煤炭企业不允许进行股权转让和托管”。

    上述宣传稿中提到,时任吕梁市长的聂春玉认可了他们的做法。

    资源整合后,吕梁出现了多个煤炭资源“寡头”。这些身价数十亿的煤、矿老板在官场的影响力十分巨大。多位吕梁官员介绍,这些煤业大亨本人或者亲属在市政协和政府部门任职,家族横跨政、商两界,影响力大过一个县委书记。

    山西官场流传这样一句话:在晋南为官和人斗,在吕梁为官和钱斗。

    一位与吕梁柳林县委某主要领导交好的人士介绍,柳林县委县政府对面有一座新修的高塔,正对政府大楼,他曾问过该主要领导修塔的原因。

    “这是邢利斌建的塔,我敢怎么样?”这位县委主要领导回答。

    与此同时,吕梁政商“互动”风气愈演愈烈。“官员与煤老板走得过近,这也为如此多的官员和商人被调查埋下伏笔。”前述煤老板说。

    前述熟识山西省委多位官员的知情人士介绍,聂春玉被查,主要涉及收受煤矿老板贿赂等经济问题。或被邢利斌案牵出;此外,聂春玉主政吕梁时期,吕梁买官卖官风气正盛,他要负一定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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