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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员:事业单位养老金标准不可能和企业并轨(2)

2014-07-29 08:28:37    中国新闻网  参与评论()人

    国企不该搞年金,这很不明智

    面对企业退休员工养老金偏低的不公平情况,近年来出现了一种主张,就是建立“企业年金”,实质上就是再办理一份养老保险。如果是民营企业这么干,外界没必要评论,但是,现在是国企开始这么干。这就值得研究了。

    国企的资产属于国家。按照国际标准,国企的利润属于国家财政收入的一部分,即国企的利润不可以随意分配给工人。用国企的利润为员工设立年金,实质是用国家财政资金为国企员工设立第二套养老保险。这样做的出发点没错,但是做法有问题。首先,国企的产权属于国家,国企自己没有这个权利。其次,国企这么干,机关事业单位是不是也可以使用财政资金这么干?其他领域的劳动者怎么办?

    全国9亿劳动年龄人口中,国企员工、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共计8000万。如果这8000万人都以“企业年金”的形式办理第二套养老保险,而另外8个亿的劳动者基本的养老保险还没有普及,而且水平都比较低,无论如何都说不过去。其结果必然是出现新的不平等,老的“双轨制”没有解决,新的双轨制又出现了。

    就全国而言,国企如果真想为提高企业退休工人养老金水平做贡献,不必搞什么“企业年金”,完全可以、也应该拿出一部分国企利润充实到全国养老金统筹账户,用于增加退休工人的养老金。2013年全国国有企业利润2.5万亿元,拿出20%即5000亿元给退休工人,养老金就可以涨25%。

    还要看到,国企的经营和生产情况也是千差万别的。垄断性国有企业富得流油,有条件建立企业年金,多数竞争性国有企业赢利水平一般,拿什么钱建立年金?还有的国企今年赢利,明年亏损,后年就可能倒闭被兼并了。到那时候,企业员工找谁要年金去?

    建立企业年金,实际上是国企把个人的养老负担重新又背了起来。这是很不明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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