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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青年入狱5年改判无罪 称刚进派出所屡被打(1)

2014-07-16 07:45:18  京华时报    参与评论()人

时隔5年再见姨父,两人相对无言。京华时报记者怀若谷摄

    湖南娄底男子欧阳佳5年前被指持刀抢劫,法院先后两次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6个月、8年。今年7月14日,法院又宣判其无罪(本报曾连续报道)。昨天,欧阳佳接受京华时报采访时,感叹自己被关押的这5年中,身边的亲人都老去了,一切再也无法回到5年前。

    娄底市公安局表示,该局已组织纪委、督查、法制等部门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一旦发现此案的办案民警有刑讯逼供等类似违法违纪行为,将严格依法追责。

    京华时报记者怀若谷发自湖南娄底

    ■回放

    入狱5年改无罪

    5年前的7月13日晚,娄底市娄星区乐坪派出所民警来到欧阳佳家中,找其哥哥欧阳望调查一起抢劫案,发现欧阳望在外地打工后,将时年19岁的欧阳佳带走调查。欧阳佳称,他在派出所时遭到办案人员殴打,且指认他参与作案的人在第一次辨认他时称不认识他,此次辨认未做笔录。他始终称未参与此案,且不认识指认他的同案人员。

    即使如此,他仍先后被娄底市娄星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8年,因此案存在多个疑点、多项证据相互矛盾且无法合理排除,娄底市中院于今年7月14日宣判其无罪。

    ■追访

    将严查刑讯逼供

    昨天中午,京华时报记者致电此案办案民警曾小红,希望采访警方当时是如何判断嫌疑人,以及是否存在刑讯逼供行为,但记者表明身份及采访意图后,对方挂断电话,至发稿时未回复采访短信。

    娄底市公安局回复记者称,该局非常重视此事,已组织纪委、督查、法制等部门对有关情况进行认真调查,目前正在调查中,一旦发现此案的办案民警有刑讯逼供等类似违法违纪行为,将严格依法追责,相关情况将及时向外界通报。

    随后,记者又联系娄星区法院、区检察院,但对方均未接受采访,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亦未接受采访。

    同案人员将申诉

    记者此前采访时联系另外4名同案人员,这4人中,有2人时年未满14周岁免予刑罚,另2名当时年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阿丁(化名)、阿山(化名),均被另案处理,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昨天,阿丁与阿山均对京华时报记者表示,他们将向法院提起申诉。

    阿丁与阿山称,自己并未参与此案,也不认识欧阳佳,但仍被法院判刑,这给他们造成很大的不良影响。“那时候是不懂事,但现在都这么大了,什么都不怕了”,阿山说,自己本来就不认识欧阳佳,毕竟欧阳佳什么都没做过,“我对自己当时的做法挺内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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