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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萍乡半年4名厅官被查 5名地产商煤老板涉案(3)

2014-04-16 07:19:41    新京报  参与评论()条

    “南剑能源”原在湘东给萍钢供料,后搬至开发区,是纳税大户。前述知情人士介绍,财税官员将彭介绍给时任管委会副主任陈建主,陈再引荐给开发区书记孙家群。

    “领导很重视,”这位官员说,适值2008年开发区改扩建萍实大道,“便把彭吸收进来,参与开发区建设。”彭献承揽了此工程,最终结算工程款过亿元。

    2012年,彭献承揽工程,期间行贿官员东窗事发。相关司法文书显示,除萍实大道外,彭献还承揽开发区多个工程,如320国道(白源至鹅湖段)和319国道至320国道转盘路面沥青工程、320国道至鹅湖绿化工程等。

    这些工程最后审结的业务量接近1.5亿,均在2011年4月29日前完成结算。彭献曾向检察机关供述,他的公司没有道路施工及绿化资质,是借用江西昌南建设工程集团公司资质承揽。

    目前,尚不清楚彭献是如何通过借用的资质揽到开发区大量工程项目。但当地多位官员称,孙家群在彭献承揽工程上收受巨额贿赂并予以照顾,“光一条萍实大道就涉及上百万”。

    这一说法尚未获官方证实。

    违规贷款3000万

    证据显示,在改扩建萍实大道时,孙家群在资金方面违规操作,给予彭诸多照顾

    2008年一份开发区会议记录显示,开发区办公会决定要求中标单位启动前5日内,将3000万元垫付工程款汇入财政账户。

    “但上述3000万垫付款来自开发区。”前述开发区知情官员介绍,开发区以萍实大道名义向工商银行贷款,其中的3000万以不计利息的方式,拨付给彭献的“南剑能源”。相关司法文书亦证实了上述说法。

    但戏剧性的一幕出现:几个月后,开发区财政局向南剑能源公司借相同金额的款,却要支付利息。

    证据显示,2009年1月,萍乡市开发区先后向“南剑能源”借款两次共3000万元,两份借款协议都由开发区财政局起草,并需支付利息。

    一位参与借款的人士回忆,当时曾电话询问陈建主,“陈说是领导定好的,签字就是,不要多管”。

    这位知情人士介绍,区里原打算让下属的汇丰公司去借钱,但彭不相信汇丰公司,要财政托底,“书记开了碰头会,最后决定由开发区财政局借款。”

    “外甥”底价拿地

    时任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陈建主向孙家群外甥的公司透露拍卖底价,令该公司接近底价拿到土地

    萍乡市开发区洪山大道边一块约86亩的土地上,已经建起一个叫“蓝剑2011”的楼盘,现房正低调发售。这里是开发区的中心地带,十分繁华,距离萍乡火车站5公里。

    这块土地于2010年11月被一家在一个月前注册的公司以接近底价的价格拍得。

    新京报记者调查发现,这家“很牛”的房地产公司的股东之一,正是孙家群的外甥。

    据新京报记者调查,成立于2010年10月12日的南剑置业,注册资本2000万,公司总共两名股东,彭献出资1400万元,一个叫何韬的男子出资600万元。

    “何韬是孙家群的外甥。”萍乡市开发区至少3名处级官员向新京报记者证实。

    2010年11月,萍乡市国土局决定拍卖出让开发区洪山大道边一块约86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上述地块竞拍者共三,一家是萍乡亚普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一家是南剑置业,第三个是叫周敏芝的自然人。南剑置业后以1.05亿元中拍。

    司法文书显示,“在拍卖的当天,陈建主告知彭献拍卖底价每亩120万,最终南剑置业以每亩123万拍得该地。”

    据新京报记者调查,参与竞拍的另一自然人周敏芝也是彭献公司的员工,土地保证金1500万亦为彭献出具。

    这已非陈建主第一次给彭献“开后门”。多名开发区官员称,陈建主和孙家群“关系密切”。陈2007年8月至2011年7月,担任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分管财税、国土,此时孙家群是开发区“一把手”,且已进入萍乡市委常委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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