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一种说法称,湖南、湖北、广西、吉林4省区存在大规模违规种植转基因玉米和水稻的问题,引发舆论关注。我国对转基因作物种植有何规定?记者采访了有关部门和专家。
有无批准种植转基因主粮?
【回应】转基因水稻和转基因玉米目前不允许商业化种植
针对相关说法,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农业厅副厅长王红玲4日晚向记者表示:“湖北肯定没有大规模种植转基因水稻;只有一些高校科研人员为了学术科研进行试种,而且面积很小。”
全国人大代表、华中农业大学校长邓秀新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华农教师试种的转基因水稻是经过农业部审批的,面积加起来不到10亩。”
湖南省农业厅回应称:湖南省历来重视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但目前还未有确切证据表明我省存在大规模非法种植转基因作物情况。省农业厅公开举报电话是073185551980,对于举报线索,一经查实,将对非法种植者依法严肃查处。
全国政协委员、农业部副部长牛盾4日表示,目前我国并未商业化生产转基因主粮,已批准可用于商业化种植的转基因品种只有转基因抗虫棉和转基因木瓜,其他的一切种植行为都是非法的。
中国农科院植保所副研究员谢家建介绍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要求,转基因作物需要取得品种审定证书、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才能进入商业化种植。
对于可能出现的转基因作物,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彭于发介绍:“非法种植可能是非法环境释放,也可能是非法生产性试验,或者非法生产和应用,针对不同情况,主要依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罚则,依法予以处理。”
牛盾对记者强调,转基因水稻与玉米的商业化种植是不允许的,政府要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取证。
转基因作物如何监管?
【回应】分5个阶段进行安全评价,已批准种植的要持续监测
彭于发介绍,我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从食用安全和环境安全两个方面展开,按照实验研究、中间试验、环境释放、生产性试验和申报生产应用安全证书5个阶段进行安全评价,管理制度比较健全。
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主任段武德说,根据2001年颁布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我国对农业转基因生物实行分级分阶段评价管理。
据介绍,对已发放生产应用安全证书的转基因作物,要求加强品种审定、种子生产经营、商业化生产、标识等监督管理,杜绝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农作物种子和产品的行为。即便是产业化多年的产品如抗虫棉,对新品种安全证书发放也严格进行质量把关,生产应用环节也须持续监测田间棉铃虫抗性发生发展状况和次要害虫的发生发展状况,推动采取综合治理措施以延缓害虫产生抗性和控制次要害虫的上升。
“据我所知,农业部每年制定监管方案,明确监管重点,指导各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针对转基因玉米、水稻、油菜等开展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我本人也参加过农业部组织的对各省进行的交叉检查。对含有未批准转基因成分的品种,坚决要求停止试验,并取消3年申报资格。”彭于发说。
转基因食品有无标识?
【回应】我国要求对5类17种转基因产品进行强制标识
彭于发介绍,当前国际上关于转基因标识管理主要分为4类:一是自愿标识,如美国、加拿大、阿根廷等国;二是定量全面强制标识,如欧盟规定转基因成分超过0.9%必须标识;三是定量部分强制性标识,如日本规定对豆腐等24种由大豆或玉米制成的食品需进行转基因标识,设定阈值为5%;四是定性按目录强制标识,即凡是列入目录的产品,只要含有转基因成分或者是转基因作物加工而成的必须标识。目前,我国采用第四种标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