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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一名公安局长获刑12年半 曾持4个护照

2014-02-12 15:37:57    新京报  参与评论()条

    原标题:原成都锦江区公安分局局长吴涛被判12年半

    新京报讯 (记者 李超 实习生 李珂)今日,四川成都市政法系统的内部人士称,今年1月,原锦江区公安分局局长吴涛被判12年6个月。

    上述知情人士介绍,1月22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吴涛,涉嫌受贿、非法持有枪支、弹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犯罪案。经一审判决,被告人吴涛受贿案、判处有期徒刑11年;犯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6个月。

    今日下午,负责该案审判的于中法官说,此事无法告知,相关情况需要询问法院研究所。

    记者与法院研究所多次联系,电话一直无法接通。

    新京报曾报道,吴涛利用职务便利,收受服务对象所送财、物,违纪违法金额600余万元,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受贿犯罪。

    新京报还报道称,2013年5月23日前后,吴涛被纪检部门带走接受调查。吴涛有4个护照,均通过公安系统办理,在5月中旬他就准备携巨款出逃。四川省公安厅通过护照寻找其下落,随后将吴涛控制。目前,参与办理护照的相关人员也被调查。

(责任编辑:cn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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