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2017全国两会 > 更多新闻 > 正文

贪官前三名为何集体现身最高法报告附件?(2)

2017-03-13 03:53:33  观海解局    参与评论()人

买官人员,比如昆明市委原书记高劲松,曾送给白恩培200万港元(折合人民币166.163万元)。

对于魏鹏远,央视的报道指出,其受贿来源非常多元化。检方指控,其在煤炭项目审核,股东变更、专家评审、升级改造、安全改造及煤炭企业承揽工程,以及在催要货款,推销设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266名请托人所在的228个单位,共计2.11亿元。有人计算,他在国家能源局工作的近6年时间里,平均每天挣10万元。

报道还指出,魏鹏远在北京富力城专门买了一套房产用来藏钱。专案组掀开床垫,发现纸箱里面装满了一捆捆还贴着银行封条的现金,连拉杆箱和手提袋里装的也全都是现金。由于长时间不间断工作,五台点钞机其中的一台被当场烧坏。

对于于铁义,新华社调查发现,他的贪腐手段同样多种多样,通过增加订单和采购数量、提高采购价格、及时支付货款等为供应商提供“帮助”,以收取销售产品代理费、咨询费、购买车辆、投资入股等方式索取、收受供货商财物。

“不给他送钱,价格上不去,货款要不回,有的供应商也是没有办法,他手太黑。”一位知情人士说。于铁义喜欢打牌,他经常召集供应商陪他玩斗地主,只要他想玩,供应商们无论在哪里,必须随叫随到,每次输赢动辄几十万元。连她的女儿去辽宁抚顺买玉,出手就是几百万元。

判终身监禁需4个“特别”

视线再转回最高法的工作报告。受贿金额排前三名的官员获终身监禁,是否就意味着2亿成了判处终身监禁的门槛?

答案是否定的。

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增设了终身监禁的规定。2016年4月18日出台的适用司法解释明确了终身监禁适用的情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过重、判处一般死缓又偏轻的重大贪污受贿罪犯,可以决定终身监禁。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廉政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金程分析认为,涉案金额并非唯一量刑要素。

undefined

(白恩培受审)

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黄京平在接受最高检主管的正义网采访时表示,终身监禁适用的前提条件是: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简单来说,就是四个“特别”。

北京师范大学国际反腐败教育与研究中心秘书长彭新林在接受《北京日报》采访时也表示,必须要达到这四个“特别”,才存在适用终身监禁的可能。

undefined

(朱明国受审)

白、魏、于三人的判决书中都有这四个“特别”,而如上文所说的朱明国,尽管涉案金额达到2.32亿元(其中受贿1.41亿),但他的判决中只有两个“特别”:数额特别巨大,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而且他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涉案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可见,在司法机关量刑过程中,朱明国的罪行严重程度,是相对较轻的。

牢底坐穿可能成巨贪标配

判处终身监禁,而非死刑,是否为对贪官的“纵容”?

答案也是否定的。

北京科技大学廉政研究中心副主任宋伟表示,终身监禁相当于“特别死缓”,也能对贪腐分子形成强大震慑。从另一个角度看,部分被判处死缓的贪腐官员,虽然有可能“免死”,但没有减刑、假释的机会,会终身服刑。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认为,死刑政策的运用要体现政治智慧,减少死刑,代之处以终身监禁,完全符合国际司法趋势。它不仅不会降低反腐力度,反而会彰显中国政府的反腐态度。更重要的是,反腐力度有多大,反腐态度有多坚决,不能简单地以多少贪官被判处死刑为标准,而应看社会公众的反腐满意度、政治生态的革新程度等。

“贪官被判处终身监禁决不会是个例,我们将会看到一些罪大恶极且影响恶劣的贪官受到终身监禁。”庄德水表示。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洁研究与教育中心副主任杜治洲也强调,白培恩等人的判决预示着,未来贪腐重罪将更多地受到自由刑的严厉惩处。在当前高压反腐态势和反腐法治化的双重背景下,“牢底坐穿”可能会成为巨贪的标配。

(责任编辑:高宗影 CN060)
关键词:贪官前三名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