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代表、南京师范大学金陵女子学院院长赵媛本人供图
省政协委员钱锁梅
随着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与“二孩”相关的话题成为此次江苏省两会的一大热点。这不,多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到了产假、陪产假和育儿假。昨天,现代快报记者从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获悉,10名人大代表联名呼吁,给男女双方128天的产假和陪产假。而政协委员钱锁梅则建议,10岁以下孩子父母每年再放育儿假。
现代快报记者鹿伟项凤华/文顾炜/摄
10名代表联名呼吁:男女应同享128天产假及陪产假
南京师范大学金陵女子学院院长赵媛、淮安市医保中心副主任王樱等10名人大代表,联名提交了关于“调整产假制度,切实保障女性平等就业”的议案,呼吁给男女双方同等时长的产假和陪产假,“特别是在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这样能解决人们生育二孩的后顾之忧”。
赵媛告诉现代快报记者,在我国多地的现行产假制度中,明确规定在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随着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广东、北京、吉林等地的新计生条例均明确指出,将丈夫的陪产假增加到15天,且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工资或辞退。广西则将陪产假天数从原来的10天增加至25天,成为已出台新计生条例省份中陪产假最多的。
“女性产假128天,男性10天到25天不等,可是就算25天的陪产假,与128天的产假比起来,还是微不足道的,不能转变产假制度带来的用人性别歧视问题。”赵媛表示,在生育期间让男女双方都享受长产假(陪产假)的做法在国际上早已有之,尤其是在生育率低下的发达国家,政府颁布的一系列“催生”政策中总少不了鼓励男性休陪产假这一条。她介绍说,瑞典现行产假总时长共计480天;德国给初为父母的员工14个月的带薪假期。
赵媛表示,如果能够给男女双方都规定同等时长的产假和陪产假,既能从根本上消除用人单位的性别歧视问题,营造男女平等的就业环境,也能使丈夫无顾虑地承担起更多的家庭责任,对孩子的成长和家庭和谐都是有益的。在具体做法上,赵媛等代表建议,可以规定女性休128天,女性休完上班后,男性再休128天,这样可以照顾孩子。“现阶段如果一下子做不到,可以先延长男性的陪产假,但不能太短。”赵媛认为,这样一来,用人单位也会进行权衡,不会因为产假和陪产假相差太多而歧视女性。
委员建议:10岁以下孩子父母每年再放育儿假
“现在不少女性希望延长产假,考虑的是母乳喂养、陪伴孩子之类。这涉及的其实是育儿的问题。”在昨天下午举行的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联组会议上,省政协委员、南通市妇联主席、党组书记钱锁梅介绍说,欧洲、东南亚等一些发达国家,其实是兼有产假和育儿假的,“产假只针对女性,而育儿假则针对孩子的父母双方,要求父母共同分担育儿的职责。一味地提倡延长产假,其实就把育儿责任全部归到妇女身上了,进而影响到妇女的就业权。”
据媒体报道,德国三分之一的父亲选择在孩子出生一年内休“育儿假”;韩国,有未满8周岁的小学二年级以下子女的劳动者,可以申请一年以内的“育儿休假”。
“在保护生育权问题上,一定要分清产假和育儿假。”钱锁梅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出台规定,针对家有10岁以下孩子的父母双方,每年同样享有一定天数的育儿假,让企业不论使用女工还是使用男工都必须履行相同的社会义务。父母双方都承担着家庭责任,孩子也同样拥有平等享受母爱和父爱的权利,夫妻双方要共同承担教育子女和家务劳动的责任。“这个育儿假,我觉得可以是半个月,主要是让父母都有时间陪伴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