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是一个充满“矛盾”的国家。国旗上的星月象征穆斯林,官方语言是英语,文字却采用了简体字。最初来到新加坡的主要以中国南方的华人为主,且多为下南洋的苦力。1959年,李光耀领导的“人民行动党”高举“多元种族”旗帜,同时也是因为反殖而夺取了大选胜利。尽管华人占新加坡人口的多数,但其“多元社会”更甚于“华人社会”。
维持“多元社会”需要稳定的经济与政治环境。而公平分配则是这一稳定状态的前提之一。其中,保证大多数人的住房权利是公平分配的重中之重。为此,新加坡从独立伊始就确立“居者有其屋”的国策,旨在“为所有新加坡人提供策划周详的组屋”,明确住房问题必须由政府统筹解决,并与此对应,制定了一系列由政府提供居民住房的土地和房产政策:
新加坡由国家免费提供居民住房土地,统一规划、建设居民住房(新加坡称组屋)。对每一位有工作的居民收取工资收入的34.6%作为个人中央公积金,用于住房、医疗和养老。其中个人缴交20%,企业缴交14.6%;其中的20%用于租赁、购买住房。政府划定购房收入限定标准。新加坡建屋局负责发展的组屋,视房型大小和地点、楼层等,一套房大概20——50万新币就能拿下。
新加坡政府对于目前月均户收入少于8000新元的,可购买4房或5房式组屋,月均户收入少于3000元的,可购买3房式组屋,少于2000元的可购买2房式组屋。
购买政府组屋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一般首付20%就可以了。五房型的组屋,根据地点不同,价格在30万新币到40万新币间,首付20%,也就是6万新元到8万新元。新购的组屋住满5年后,可以在市场上出售。
组屋房价以公积金中的住房部分能“买得起”为标准设定政府定价,目标是一个人参加工作5年后,结婚时能首次使用中央公积金购买政府组屋。最终90%的人能买3房式,80%的人能买4房式。一人一生可以享受政府补贴购买两次组屋(一次换购大房)。组屋可以进入二手市场交易,年老时也可以大房换小房,增值部分可以补充个人公积金(用于养老、医疗)。
新加坡政府对购买者的资格有着严格的审查制度,规定了严格的准入条件。分配程序和等级制度确保了组屋分配的公开、公平与公正。新加坡政府规定,一个家庭只能拥有一套组屋,如果要再购买新房子,旧组屋必须退出来,以防有人投机占有。对于弄虚作假骗购骗租者,当事人将面临高达5000新元的罚款或6个月的监禁,或者两者兼施。
新加坡历史上也曾有过大部分国民“买不起房”的痛苦经历。但经过40年的努力,新加坡的公共住房为80%以上的居民提供了住所,大约95%的成年人有了自己的住房。总理李显龙曾在国庆群众大会上承诺,政府将保证每个有工作的新加坡家庭都能买得起新组屋,买家只须动用公积金就能在25年内付清所有房贷。新加坡人口密度在2013年就已经达到7588人/平方公里,作为一个面积只有719.1平方公里的城邦国家,依靠科学精准的规划,创造了一个“住房奇迹”。2008年,新加坡“居者有其屋”计划获得联合国公共服务奖。可以说,在解决居民住房问题上,新加坡堪称全球范例。
新加坡住房制度最大的特点是政府的强力介入。住房市场的特殊性既要求运用市场规律,又需要政府的强干预措施。经济学原理中“市场失败”的两个条件是垄断性和外部性,土地市场完全符合。城市住宅用地的价值完全取决于城市规划和道路交通、学校、医院等基础设施建设的环境外部性,加上土地的不可再生与地理垄断性,导致了在土地问题上单一依靠市场调控的失败。因此,土地的开发和增值收益不能成为原土地产权人、开发商和囤房投资者的私利,而应由社会共同分享,因而,政策上必须坚持普通住宅用地开发的公益性和非盈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