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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军区副司令:按反恐措施讲当地出不了大事(1)

2014-03-04 08:36:49    新京报  参与评论()条

    新京报讯 (记者蒋彦鑫 魏铭言)昆明“3·1”暴恐事件发生后,引发各方谴责。昨日,全国人大代表、公安部边防管理局局长武冬立表示,反恐立法非常必要也非常紧迫。全国政协委员毛新宇表示,国家应制定反恐法。

    武冬立表示,昆明的事件是有组织有预谋的暴力恐怖案件,犯罪分子手段非常残忍,予以强烈谴责。

    2011年10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加强反恐怖工作有关问题的决定》。武冬立提出,反恐立法非常必要也非常紧迫,这有助于在反恐工作上有个大的提升。据了解,针对恐怖主义活动的猖獗,英、法、俄、日等发达国家和世界各国也不断建立完善相应的法规体系。2013年10月,俄罗斯通过《关于与恐怖主义作斗争新措施法》,该法律规定,如果恐怖分子的亲戚或朋友被证明拥有来自该恐怖分子的恐怖活动的资金、贵重物品及其他财产,就需要为后者实施恐怖活动所造成的物质和精神损失进行赔偿。2013年12月17日,联合国安理会一致通过第2129号决议,重申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均对国际和平与安全构成最严重威胁,强调国际社会应继续将打击恐怖主义作为工作重点。

    武冬立表示,当前,我国已和9个邻国签订了双方边防部门三级代表联系机制,以维护边境地区的社会稳定。

    又讯 据新华社电 来自广东省的朱列玉代表表示,打击此类暴力恐怖行为,必须要有专门法律法规。浙江的戴天荣代表也认为,目前,我国所有与恐怖主义有关的犯罪行为都根据刑法量刑,立法反恐迫在眉睫。

    朱列玉代表3日起草了“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法》的议案”。

    朱列玉建议,编造恐怖信息,传播或者放任传播,或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宣传、散布恐怖思想和恐怖言论等行为,都应该入罪。

    陈海啸代表说,反恐立法不仅要着眼于眼前,还要考虑长远,要具有系统性和可操作性。

    傅企平代表建议,为反恐立法要从几个角度来考虑:

    一是预警制度,对暴力恐怖事件预防为主,建立一整套排摸制度、发现制度、阻止制度等;二是法律责任制度,恐怖事件的危害性比毒品更大,入刑要严;三是反恐知识教育制度,从普通民众的层面,从学校入手,抓相关知识培训教育。

     表态

     新疆军区副司令员

     驻疆部队是反恐强大后盾

    据新华社电 来北京参加两会的全国政协委员、新疆军区副司令员赛买提·买买提表示驻疆部队是新疆反恐的强大后盾。

     “按反恐措施讲,新疆出不了大事”

    这位维吾尔族军人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说:“按新疆目前的反恐措施来讲,当地出不了大事。”

    新疆毗邻包括阿富汗在内的多个中亚国家,而驻疆解放军的一大任务就是确保边防稳定,不让“三股势力”潜入潜出中国国境。“三股势力”是对境内外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暴力恐怖势力的简称。

    新疆的边防工作不敢有丝毫松懈,“我们通过各种办法实时监控,从措施上看是相当严格的。万一我们有什么疏忽,从我们眼皮上进来或者出去搞破坏,那是坚决不允许的。”赛买提·买买提说,保持新疆地区的社会稳定是驻疆部队的主要职责,反恐训练是正常训练的一个部分,比如特种兵训练、格斗、抓捕、堵截等技能训练。此外,“我们还制定了各种预案,应对突发状况。”

     “三股势力是各族人民共同敌人”

    赛买提·买买提说,除了热比娅及其背后势力,“东伊运”等常常见诸报端的组织以外,海外还有大大小小几十个恐怖组织,与新疆“三股势力”有密切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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